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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挂牌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

11-26     浏览量: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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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怎么计算?
  • 非上市小企业股权怎样挂牌出售?
  • 请教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 非上市公司的私下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 请教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 1、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2、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缴税吗?怎么计算?

    我们知道,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退市公司作为公开发行股票但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第(16)项的解释,证券交易场所是指经批准设立的、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报价系统。据此,我们可以推论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属上面所提到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那么,以退市公司为代表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其法律依据就是《证券法》关于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规定。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其中,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为上市公司股票提供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组织。目前,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的主要场所有两家,即1990年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设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供非上市公司股票进行非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在场外交易所进行交易的,一般为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其交易价格通过交易双方协商产生。

    3、非上市小企业股权怎样挂牌出售?

    根据《公司法》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第138条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但国务院目前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国务院目前尚未规定其他方式,实践中很多企业选择了协议转让。《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股份公司并没有这样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性,公司股份的转让不涉及人合因素,也不影响公司资本的确定性。

    4、请教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可以的 只要对方愿意买你的股份,价格你随便定都没问题;

    5、非上市公司的私下股权转让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但是无论哪种私下订立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都要查看公司章程的规定,章程中规定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如果没有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既有效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既有效,但可撤销。

    6、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

    7、请教关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

    可以的 只要对方愿意买你的股份,价格你随便定都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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